受养人可以单独申请香港永居吗?

常见问题1 分钟阅读

受养人不是“附属到永远”。如果受养人本人在香港合法、连续、通常居住满七年,并能证明以香港为永久居住地,原则上可以按自身情况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。

关键判断

  • 是否连续七年持有效身份在港。
  • 是否通常居住在香港,而不是长期离港。
  • 是否有在港生活、学习、工作、纳税、家庭或住所证据。

子女和配偶有什么区别?

子女通常可用在港读书、居住、医疗和家庭生活记录证明;配偶可用工作、税务、MPF、住所和家庭生活记录证明。

注意:受养人能否获批永居,不等于主申请人一定先获批。每个人都要按自身通常居住事实接受审核。

提示:以下内容按香港入境事务处、税务局及市场实务口径整理,政策名称和审核尺度可能随时间调整;具体个案仍以入境处/税务局最新要求及实际补件通知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