共享工位作为自雇办公地址,除了独立工位编号,还必须提供哪些额外证明文件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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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答:共享工位可以作为自雇办公地址的辅助证明,但通常不能只提供一个工位编号。应证明公司确实在该地址运营、申请人能实际使用空间,并有业务活动记录。
实操要点
- 共享办公合同或会员协议,列明公司名称、地址、工位/房间编号和使用期限。
- 付款记录、发票、收据或银行扣费记录。
- 现场照片、门牌、前台登记、邮件收发或访客记录。
- 业务合同、客户沟通、会议预约、员工或合作方到访记录。
避坑提醒
- 只有虚拟地址、无实际使用权、无法收信或无法解释业务活动,续签时风险较高。
- 共享工位要和公司业务规模匹配,不能明显不合理。
参考入口: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|优秀人才入境计划|输入内地人才计划|居留权
提醒:本回答按香港入境事务处、税务局、强积金管理局等公开规则及行业实操整理。个案会因申请类别、逗留条件、材料完整度和政策更新而不同,递交前应以官方最新页面及书面要求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