配偶和子女的永居申请,必须与主申请人同时提交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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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答:不需要。配偶和子女可以在主申请人获批永居后单独提交永居申请,无需同时提交。每位家庭成员独立满足7年通常居住条件后即可分别申请。

规则要点

  • 独立评估:每位家庭成员的永居申请独立审核,各自的7年居住周期单独计算。
  • 受养人条件:受养人的永居申请以受养人身份在港合法居住满7年为前提。
  • 主申请人未获批:即使主申请人尚未获批永居,受养人如果自身已满足7年条件(如已在港住满7年),也可以独立申请。
  • 同时提交:如果同时提交,可以节省行政流程,但不是强制要求。

实操建议

如果配偶和子女的居住时间线与主申请人基本一致,建议同时提交永居申请,以节省时间和行政成本。如果某些家庭成员因出入境等原因居住时间不足7年,可以等条件满足后再单独申请。

温馨提示

受养人永居申请的核心条件与主申请人一致——连续7年通常居住于香港。如果受养人长期在内地居住导致在港时间不足,即使主申请人获批永居,受养人也可能无法直接获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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